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5年4月10日受理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5年4月10日-2015年4月14日。
项目名称 | 陶庄镇自来水厂 | |||
建设地点 | 兴化市陶庄镇工业集中区(王寺村西) | |||
建设单位 | 兴化市陶庄镇人民政府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兴化市环境工程技术服务所 | |||
项目基本概况 | 本项目生产规模3.0万m3/d。根据原水水质情况,采用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常规处理工艺(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其出水可满足《城市供水水质标准》(GJ/T206-2005)的要求。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自来水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不会排放生产废气,其可能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是用于消毒的氯气和液氧的事故性排放。 水环境:制水工艺中沉淀池的排污水、滤池反冲洗水、活性炭滤池反冲洗水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进污水管道接入陶庄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的废水最终汇入梓辛河。处理后的水质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定点收集贮存,建设单位拟将失效的活性炭送活性炭生产厂家回收再生,不对外排放;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到垃圾处理场处置,不排放。 声环境:主要为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机泵,有机械搅拌泵、刮泥机、提升泵、加药泵、冲洗泵、潜水泵、真空泵、潜水排污泵和二泵房出水泵等各类机泵,通过合理布局、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采用厂房隔声、绿化吸声等,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相关部门意见:《兴化市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